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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知识

日期:2018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实验室安全知识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

目前,我国主要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这两个国家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大类,分别是: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⑤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性物质;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二、化学物品采购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需经系领导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试剂与药品管理办公室。由设实处试剂办负责向公安机关办理申购手续后统一采购。

2、一般化学物品应在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实验用品在线寻购平台”上,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三、化学物品贮存

    1、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应标签清晰。配制的试剂和反应产物等应标明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室严禁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易燃、易爆品试剂及强氧化剂。

(4)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5)实验室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或防爆冰箱内(普通冰箱的温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可能引燃挥发的易燃液体蒸气,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禁止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最下层或下层垫防腐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最下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有通

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或储存在密闭容器(干燥器)内,再放在试剂柜内。

(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在装有煤油容器中,放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白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8)易水解的试剂(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

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四、化学品使用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3、 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4、 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5、 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

 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主要是指那些用以防止实验室使用或研究的自然生物、人工培育生物无意暴露或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

一、病原微生物分类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1、危险度I级(无或极低的个体和群体危险)

不太可能引起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2、危险度Ⅱ级(个体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能够对人或动物致病,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社区、牲畜或环境不易造成严重危害。实验室暴露也许会引起严重感染,但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并且疾病传播的危险有限。

3、危险度Ⅲ级(个体危险高,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但一般不会由感染个体向其他个体传播,并且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4、危险度Ⅳ级(个体和群体的危险均高)

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并且很容易发生个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传播。对感染一般没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内容

1、各生物实验室应结合本实验室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在进入实验室前,各生物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

3、各生物实验室应制订针对本实验室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

三、实验室准入规定

1、张贴警告标志。如果实验涉及危险度高于II级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人口处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经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其他人员不能进入。

3、与实验无关的动物不能带人实验室。

三、实验室工作区

1、实验室保持干净整洁,不应在实验室内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2、在实验室不能进食、饮水、吸烟,并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进食”、“禁上饮水”、“禁止吸烟”等标志。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储存食品及饮料。

3、所有受污染的材料、样品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是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利用消毒剂和化学试剂除去、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也可以采用。

4、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等必须擦拭、消毒。

5、在没有人员进出时,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四、实验操作规范

1、实验的必须先熟悉实验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安全知识。

2、进行任何涉及危险材料的实验均须采用安全设备,在实验前应检查安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修好之前不要急于做实验。

3、在进行所有样本、培养物的相关操作时都应戴手套。当手套被污染时应立即脱掉,清洗双手,更换新手会。

4、切勿用戴手套的手触摸皮肤,特别是眼、鼻、口或其他暴露的黏膜。禁止戴着手套在实验室来回走动或将手套带出实验室。

5、切勿将液体、标签等实验物品放入门中或舔舐。

6、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以安全的方式处理和处置.并进行安全有效的保存。样本、培养物或废弃物要进行废弃处理,必须经高压灭菌等有效方式消除污染后方可处理。

7、任何有形成气溶胶可能性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低程度。有害气溶胶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8、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液器。

9、在实验中应尽可能减少利器的使用,应尽可能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置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更换。

10、任何实验室事故或异常情况,无论大小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处置,处置完成后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并存档。

 实验室放射安全

能够放出射线的物质,叫做放射性物质。一般指放射性核素或由其标记的化合物等。放射性核素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射线作用于人体的途径有两种:

1、内照射因医疗的需要或被动原因,放射性核素经过静脉、皮肤、口腔或呼吸道进人人体内,对人体产生照射,叫做内照射。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出于治疗目的,利用射线杀死肿瘤细胞,属目的性内照射;如果是被动进入,就需要服药阻止其吸收,并加速其排出体外,以减少不必要的射线损伤。

2、外照射射线作用于人体的另一种途径是放射源在人体体外,对人体产生照射,称为外照射。包括出于诊断和治疗目的接受X射线或γ射线等医学检查或治疗,以及放射性工作中接受的外照射或者事故原因等被动遭受的外照射。

α射线的电离能力大、射程短、致伤集中,它进入机体内照射的危害最大,β、γ射线次之。γ射线的穿透能力最强,体外照射危害性最大,α、β次之。

射线对机体组织的原子激发和电离作用,可使机体内起重要作用的生物大分子(如DNA、蛋白质、生物膜中的脂质大分子等)遭到破坏,诱发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导致细胞功能损伤。机体受照剂量较大(1Gy以上)时,可造成细胞大量死亡,组织器官功能失代偿,而表现为一系列全身症状。人体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照射可引起急性放射病。依据受照剂量的大小,又可分为以骨髓造血组织损伤为基本病变的骨髓型急性放射病(1-10Gy)、以胃肠道损伤为基本病变的肠型急性放射病(10-50Gy)和以脑组织损伤为基本病变的脑型急性放射病(50Gy以上)。急性放射病是由大剂量急性照射所引起,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只有在发生意外放射性事故或核爆炸时,才可能发生。

人体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过剂量限值的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可以引起慢性放射病。慢性放射病通常与造血组织损伤相联系。人体受到过量照射以后,也可以造成局部器官的病变。

放射性实验室是指从事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和封闭型放射性工作的实验室和场所,所操作的和接触的放射性物质会辐射出对人体具有直接影响和危害的射线。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或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时,需要遵循《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CB 18871-2002),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医学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实验场所为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同位素实验室(以下简称同位素室)和基础医学院放射医学教研室。同位素室是医学部建立的同位素实验公共服务平台。医学部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涉及的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均应在有资质的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完成,医学部其他实验室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严格禁止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实验。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动物的购置

  1、实验室应根据所开实验的需要,确定所要购置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并由专人登记,不准谎报、隐瞒。

  2、实验动物必须由专门的合法单位培育,并达到医学实验的要求,不许捕获野生动物来替代实验动物,严禁经不明、不正当的途径购置。

  3、所购置的实验动物必须从实验要求出发,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购置,禁止因贪图小利而购置不合格的动物。

  4、实验动物在运输中应严格遵守运输规定,由专人负责运输全程,需要长途运输时,要处理好动物的饮食、粪便的排放等问题。

二、实验动物的育养及动物房的管理

  1、所有购置的动物应安置在动物房进行育养,动物房必须配备适合动物生长的饲料、器具等,饲料、器具应严格按照饲养的要求购买。

  2、实验室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管理动物房,动物的育养由熟知业务知识、细致而具有育养经验的专人主管。

  3、实验动物应分类饲养,同种动物可按年龄、雌雄和有无染毒等进行饲养,并按要求做好标记。

  4、在饲养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动物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动物发病,应立即隔离,甚至进行焚烧、销毁。

  5、每天清点实验动物,并定期清扫动物的粪便,保持动物房的清洁。

  6、实验室应组织育养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防止人畜共患性疾病在人身上发病,如果发现疾病,要及时进行医治。

三、实验动物的领用

  1、需根据实验要求领取实验动物,由专人登记好种类、数量及用途。

  2、实验人员抓取动物时要按照育养人员的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手套等,防止被动物抓伤、咬伤。

  3、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珍惜实验动物,不准随意浪费。

四、实验动物的焚烧、销毁

  1、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的尸体要统一收集,并到指定的放置地点去焚烧,严禁随便乱放、乱扔。

  2、实验后存活的动物要按规定处死并销毁,不准私自带离实验室另作别用。

  3、感染疾病的动物应视疾病的类型严格进行处置,防止疾病的发展和蔓延。

五、实验动物的后续处理

  1、实验室如发现有剩余的实验动物,不得随意处理,应交回动物房进行处置。

  2、对违反本细则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罚。

实验室废弃物品的处置

实验室废弃物必需按医学部和药学院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严禁把任何实验室废弃物(废试剂药品、空试剂瓶及注射器针头等)丢弃到卫生间垃圾里桶或排放到排水系统里。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及空试剂瓶的处置

1、一般化学废液

(1)一般化学废液分三类废液收集桶收集和存放,即: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

(2)上述三类废液收集桶是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一配置,并分三类印制标签。每个废液收集桶上应贴有对应的标签,标明回收废液的类别。实验过程中将废液(含废旧液体试剂)按分类要求倒入对应的收集桶,并在桶体标签上认真填写主要废液成分。

(3)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4)不可将剧毒物质倒入上述三类废液收集桶。

(5)一般化学废液收集桶中的废液不应超过容器最大容量的90%,收集废液后应随时盖紧盖子,存放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6)化学固体废物应及时装瓶,贴好标签,标注主要成分。废旧固体化学试剂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试剂。积存到一定量后装入纸箱,按相关程序集中回收处理。

2、剧毒化学废液

(1)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液,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废液混在一个容器中,按剧毒试剂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拟处理时,填写《剧毒化学废液登记表》,与学院相关部门联系回收处理事宜。

(2)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应原瓶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醒目地标注其为废弃剧毒试剂,与学院相关部门联系回收处理事宜。

3、空化学试剂瓶 

禁止将空化学试剂瓶丢弃到普通垃圾里,需装入结实的纸箱,积存一满箱后,盖严箱盖,交学院相关部门集中回收处理。

二、实验室破裂玻璃器皿的处置

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实验室损伤性废弃物(具有尖锐破坏性质的物品如注射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破裂玻璃器皿等)必需按要求特殊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对实验室破裂玻璃器皿,请实验人员用防扎漏包装将其包裹好,在包裹外贴标签注明“破裂玻璃器皿”,并与本楼保洁员说明情况,请保洁员帮助清运。

 实验室事故应急措施

一、各实验室应配备的药品和用品

1、消毒剂:碘酒、75%的卫生酒精棉球等。

2、外伤药:龙胆紫药水、止血粉等。

3、烫伤药:烫伤油膏等。

4、治疗用品:药棉、纱布、创可贴、剪刀、镊子等。

二、割伤紧急处理方法

若伤口里有异物,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挤出一点血,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三、烫伤紧急处理方法

一旦被火焰、蒸汽、红热的玻璃、铁器等烫伤时,立即将伤处用大量水冲淋或浸泡,可在伤处涂些烫伤膏或万花油后包扎送医院治疗。禁止采用冰敷的方式治疗烫伤,冰会损伤已经破损的皮肤导致伤口恶化。不要弄破水泡,以防感染。

四、腐蚀物品灼伤的急救方法

1、硫酸、发烟硫酸、硝酸、发烟硝酸、氢碘酸、氢溴酸、氯磺酸触及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随后用2%~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最后用清水冲洗。如灼伤严重及时送医院救治。

注意事项:氢氟酸能腐烂指甲、骨头,滴在皮肤上,会形成难以治愈的烧伤。皮肤若被其灼伤后,先用大量水冲洗20分钟以上,再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或70%酒精浸洗30分钟以上;或用大量水冲洗后,用肥皂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用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局部可用松软膏或紫草油软膏及硫酸镁糊剂外敷。

2、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灼伤皮肤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l%硼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浸洗,最后用清水洗。

3、三氯化磷、三溴化磷、五氯化磷、五溴化磷、溴触及皮肤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5分钟以上,再送往医院救治。磷烧伤也可用湿毛巾包裹,或用1%硝酸银或1%硫酸钠冲洗15分钟后进行包扎。禁用油质敷料,以防磷吸收引起中毒。溴灼伤,用水冲洗后,可用1体积25%氨水、1体积松节油和10体积95%的酒精混合液涂敷。

4、盐酸、磷酸、偏磷酸、焦磷酸、乙酸、乙酸酐、氢氧化铵、次磷酸、氟硅酸、亚磷酸、煤焦酚触及皮肤时,立即用清水冲洗。

5、无水三氯化铝、无水三溴化铝触及皮肤时,可先干拭,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

6、甲醛触及皮肤时,可先用水冲洗后,再用酒精擦洗,最后涂以甘油。

7、碘触及皮肤时,可用淀粉物质(如米饭等)涂擦,这样可以减轻疼痛,也能褪色。

8、溴灼伤是很危险的。被溴灼伤后的伤口一般不易愈合,必须严加防范。凡用溴时都必须预先配置好适量的20%硫代硫酸钠溶液备用。一旦有溴沾到皮肤上,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包上消毒纱布后就医。

注意事项:在受上述灼伤后,若创面起水泡,均不宜把水泡挑破。

五、化学冻伤应急处理方法:

化学冻伤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将冻伤部位用40℃(不要超过此温度)温水浸泡20~30分钟,水温要稳定,将冻结物融化后脱下或剪开。在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的同时,尽快就医。对于心跳呼吸骤停者要施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严禁用火烤、雪搓、冷水浸泡或猛力捶打等方式作用于冻伤部位。

六、化学药品中毒时应急处理方法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出现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心悸头痛等症状时,则可能系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不同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一般的应急处理方法

(1误服后的应急处理方法

为了降低胃中药品的浓度,缓延毒物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并保护胃粘膜,可饮用如下任一种东西:如牛奶、打溶的蛋、面粉、淀粉或土豆泥的悬浮液以及水等。如果一时弄不到上述东西,可于500毫升蒸馏水中,加入约50克活性炭,用前再添加400毫升蒸馏水(一般10-15克活性炭,大约可吸收1克毒物),并把它充分摇动润湿,给患者分次少量吞服进行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2吸入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1)立刻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服,放松身体。

2)呼吸能力减弱时,要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医院急救。

2、无机化学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1强酸(致命剂量1毫升)

误服后立刻饮服200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者氢氧化铝凝胶、牛奶及水等东西,迅速把毒物稀释。然后服再大量打溶的鸡蛋作缓和剂,送医治疗。因碳酸钠或碳酸氢钠会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故不要使用。

(2强碱(致命剂量1克)

误服后直接用1%的醋酸水溶液将患部洗至中性。迅速饮服500毫升稀的食用醋(1份食用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

(3氨气

立刻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给其输氧。进入眼睛时,将患者躺下,用水洗涤角膜至少5分钟。其后,再用稀醋酸或稀硼酸溶液洗涤。

(4卤素气

把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吸入氯气时,给患者嗅1∶1的乙醚与乙醇的混合蒸气;若吸入溴气时,则给其嗅稀氨水。

(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气体

把患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进入眼睛时,用大量水洗涤,并要洗漱咽喉。

(6砷(致命剂量0.1克)

使患者立刻呕吐,然后饮食500毫升牛奶。再用2-4升温水洗胃,每次用200毫升。

(7汞(致命剂量70毫克)

先饮食脱脂牛奶以缓解胃的吸收,然后,立刻饮服二巯基丙醇溶液及于200毫升水中溶解30克硫酸钠制成的溶液作泻剂。

(8铅(致命剂量0.5克)

保持患者每分钟排尿量0.5-1毫升,至连续1-2小时以上。饮服10%的右旋醣酐水溶液(按每公斤体重10-20毫升计)。或者,以每分钟1毫升的速度,静脉注射20%的甘露醇水溶液,至每公斤体重达10毫升为止。

(9镉(致命剂量10毫克)、锑(致命剂量100毫克)

 使患者呕吐。

(10钡(致命剂量1克)

将30克硫酸钠溶解于200毫升水中口服,或洗胃导出。

(11硝酸银

将3-4茶匙食盐溶解于一酒杯水中饮服。然后,服用催吐剂,或者进行洗胃或饮牛奶。接着用大量水吞服30克硫酸镁泻药。

3、有机化学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误食有机试剂如:醛酮、胺类、酚类、烃类后立刻饮食大量水或牛奶以减少胃对毒品的吸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食的毒品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

(1甲醇(致命剂量30-60毫升)

用1-2%的碳酸氢钠溶液充分洗胃。然后,把患者转移到暗房,以抑制二氧化碳的结合能力。为了防止酸中毒,每隔2-3小时,经口每次吞服5-15克碳酸氢钠。同时为了阻止甲醇的代谢,在3-4日内,每隔2小时,以平均每公斤体重0.5毫升的数量,饮50度以上的白酒。

(2乙醇(致命剂量300毫升)

用自来水洗胃,除去未吸收的乙醇。然后,一点点地吞服4克碳酸氢钠。

(3酚类化合物(致命剂量2克)

1)吞食的情况:马上给患者饮自来水、牛奶或吞食活性炭,以减缓毒物被吸收的程度,接着反复洗胃或催吐,然后,再饮服60毫升蓖麻油及于200毫升水中溶解30克硫酸钠制成的溶液。不可饮服矿物油或用乙醇洗胃。

2)烧伤皮肤的情况:先用乙醇擦去酚类物质,然后用肥皂水及水洗涤。

(4乙二醇

用洗胃、服催吐剂或泻药等方法,除去吞食的乙二醇。然后,静脉注射10毫升10%的葡萄糖酸钙,使其生成草酸钙沉淀。同时,对患者进行人工呼吸。聚乙二醇及丙二醇均为无害物质。

(5乙醛(致命剂量5克)、丙酮

用洗胃或服催吐剂等方法,除去吞食的药品。随后服下泻药。呼吸困难时要输氧。丙酮不会引起严重中毒。

(6苯胺(致命剂量1克)

如果苯胺沾到皮肤时,用肥皂和水把其洗擦除净。若吞食时,用催吐剂、洗胃及服泻药等方法把它除去。

(7三硝基甲苯(致命剂量1克)

沾到皮肤时,用肥皂和水,尽量把它彻底洗去。若吞食时,可进行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其大部份排除之后,才服泻药。

(8有机磷(致命剂量0.02-1克)

万一吞食,用催吐剂催吐,或用自来水洗胃等方法将其除去。沾在皮肤、头发或指甲等地方的有机磷,要彻底把它洗去。

(9甲醛(致命剂量60毫升)

万一吞食,立刻饮食大量牛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食的甲醛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有可能的话,可服用1%的碳酸铵水溶液。

(10二硫化碳

吞食时,给患者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患者躺下并加保暖,保持通风良好。

(11一氧化碳(致命剂量1克)

清除火源。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使其躺下。为了使其减少氧气的消耗量,加保暖。

七、触电救护

1、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2、实施急救并求医。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 时 立 即 拨 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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