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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作者:科教科    来源:科教科       编辑:附属医院       浏览:

一、上班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实习工号牌,在工作场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不准迟到、早退、旷工、旷课,旷工、旷课累积5天(次),通报学校、取消实习资格。

三、按时、按科教科要求转科,否则按旷工论处,按时完成出科鉴定,不得伪造科室鉴定及带教老师签名。

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科主任及带教老师仅1天的准假权限,超过1天以上必须到科教科请假,3天以上必须学校批准。节假日期间及前后均不允许请假(学校特批除外),早退或迟到均按旷工论处。病假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假期结束及时到科教科销假,凡违反请假制度按旷工论处。

五、未经同意提前结束实习者取消实习资格,不予毕业鉴定,并通报学校。

六、实习期间不准偷拿科室器械,一经发现,退回物品(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并通报学校,影响极坏者,取消实习资格。

七、尊重医院或患者隐私,不准在工作场所拍照,不经允许,不得将涉及医院或患者信息的资料或图片带出医院或在网络发布,由此引发纠纷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医院严肃处理。

八、实习期间因兼职影响实习工作者,责令停止,屡教不改者通报学校,取消实习资格。

九、实习期间不准非法同居,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者,通报学校,取消实习资格。

十、用语不文明,医德医风不正,造成医疗纠纷者或不良影响者责令写出检查。收受病人红包或财物者除上述处罚外还须退回钱物。影响严重者,通报学校,取消实习资格。

十一、科教科组织的考试不得缺席,否则按旷课论处,考试舞弊者按0分处理,并通报学校。

十二、实习期间每人每3个月上交1份完整病历到科教科,共交2份。

十三、实习期间所有临床诊疗活动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必须建立并使用子系统书写病历。

十四、实习期间食宿自理,应注意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十五、实习学生在院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通报学校,情节严重者取消实习资格,触犯法律者,由有关部门处理。

十六、未尽事宜由科教科上报医院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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