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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1月01日   作者:招生办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招生办    浏览: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动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考试科研在教育宏观决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全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省市县教育科研机构的教育科研工作者,有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学教师也可以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已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含各类专项课题)且尚未正式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

五、本年度计划立项课题30项,类别分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5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25项,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科院和每所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3项(有特别委托任务的学校除外),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项,每个市州一般不超过3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3双面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课题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后须填报《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和表格均可从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课题申报栏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neao.edu.cn/index.asp)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将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ngh2011@qq.com

八、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12月5日至6日。申报材料须由高校或市州相关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超申报名额、逾期报送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联系人:谢剑虹0731-84402926(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王宁权0731-88090351(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处)。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楼7楼710室。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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