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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职院发〔2018〕7号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浏览:

  为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师行为,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二、教师必须注重师德师风的塑造,不得发表有损国家、社会及学院形象的言论,不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三、教师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符合职业要求,严禁穿背心、裤衩、拖鞋及携带食品进入教室。

  四、教师必须提前到达教学场所,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教师上课必须带齐教材、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等基本教学文件,严禁无教案上课或随意变动授课计划。

  六、教师非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站立授课。

  七、教师必须管教管导,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讲小话等不良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教育。

  八、不准随便或私自调课;不准早退或随便出教室;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准在课堂上抽烟或酒后上课;不准体罚、侮辱、讽刺挖苦学生。

  九、禁止泄露试题、对课程成绩随意估分、改分及延期呈报课程成绩。

  十、禁止以教学需要为名随意向学生收取钱财。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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