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策文件-- 正文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湘教通〔2018〕393号 (1)

日期:2018年09月09日    浏览:

湘教通〔2018〕393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核查本校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并于9月11日下班之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自查期间,各高校如需要修正8月31日报备的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请与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联系。同时,省教育厅将成立督察组,围绕国务院督查发现的问题及线索,结合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91号),重点督查我省高校的就业数据。

联系人:周麟;联系电话,0731-82816670;电子邮箱:jytj@hunbys.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

返回列表页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17 地址:常德市人民路4253号 湘ICP备05005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