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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

日期:2018年09月18日    浏览: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系: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393号)转发给你们,请大家高度重视,从如下几个方面落实好此项工作:

1、各单位务必针对已报送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对各类电话号码、就业单位的真实性等数据要反复核实。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和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返回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2、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入学通知书、入伍通知等就业依据原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扫描成电子文件,所有资料系部自行留存保管以备抽查。①原件或复印件都要分就业材料类型按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成册。②电子扫描件应清晰完整,统一按“协议书编号+姓名”的形式命名。

3、杜绝以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的、将毕业证的发放与就业证明材料挂钩、毕业去向失实等问题。

就业办

2018年9月9日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8〕393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核查本校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并于9月11日下班之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自查期间,各高校如需要修正8月31日报备的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请与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联系。同时,省教育厅将成立督察组,围绕国务院督查发现的问题及线索,结合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91号),重点督查我省高校的就业数据。

联系人:周麟;联系电话,0731-82816670;电子邮箱:jytj@hunbys.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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