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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在湖南师范大学等主考学校

设置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点并做好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相关主考学校: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管理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18]46号)文件要求,经主考学校申

请,我院研究,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等主考学校及其申请的报考

学校设置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名单附后)。为

做好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自考工作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有关报名报考和考试组织的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主考学校设置的报考点、报考专业和报考权限由我院审核确定。承担组考工作的主考学校在完成本校注册的“采用注册制管理的专业”考生报考的基础上,可接受本校主考的其余专业注册考生报考,但不得超过本校考点核定的最大科次数,并且组考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凡超出部分与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报考,其中长沙市以外市州考生不得到长沙市各报考点报考。

三、非报考点的主考学校只接受本校“采用注册制管理的专

的考生报考,并由我院调剂到相关考点参加考试;本校其他

注册考生理论课程报考(实课程报考另行通知)均到相应市州

设置的报考点报考。

四、主考学校报考点不能接受市州考生报考,也不承担所在

市州考试机构安排的报考任务。

五、考生人数集中、考点设置困难、组考力量不足的主考学

校,要在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鼓励考生到户籍所

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生报考结束后,我院对主考学校各考点考场进行统一编排,编排方式原则上由主考学校提出方案,其中对应多个主考

学校的高职院校考点,考生安排原则上按高职院校提出方案办理。

考试其余工作由所在市州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落实。

七、各主考学校于2月25日前完成报考任务及报考费支付。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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