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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传承工作室工作职责

日期:2020年10月08日   作者:梁克难    来源:文化教育传承工作室    编辑:陈章英    浏览:

1、文化教育传承工作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项目实施的负责人和成员,积极规划、组织、协调、实施,逐步形成非遗文化进校园项目的管理机制。

3、积极参与当地和上级文化、教育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

4、多方位地开展“非遗”传承教学工作。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文化馆、县文化馆、县非遗传承中心、工作室对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化、原真化教育,请民间艺人以名誉教师、特聘教师的身份参与学校的“非遗”教学工作和校外实践。

5、积极开展“非遗”传承活动,营造氛围。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兴趣小组或表演队参与节目创编,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展演活动,丰富学生的“非遗”知识,激发学生的乡土情感,营造良好的校园“非遗”传承文化氛围。

6、确定进行非物质文化的传承、非遗衍生品的创作、设计和制作,并开展非遗讲座、文化沙龙及展览、培训等工作。并以校企合作的形式,进一步提升工作室实做能力,打造特色品牌,使工作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传承的实创基地,同时将传承和弘扬地方传统优秀文化思想根植于心中。

7、搜集整理建立健全“非遗”传承全面、完整的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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